关于做好芜湖市2025年度青少年运动员第二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编辑:市体育局来源:芜湖市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15:52 字体: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市青少年体育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各级传特校,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开展 2025年度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第二次注册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规定》等精神,为做好2025我市青少年运动员第次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第二个注册期为 5月1日—5月31日

二、注册项目(36 项) 

体操、击剑、滑板、蹦床、攀岩、马术、霹雳舞、自行车、柔道、举重、国际式摔跤、中国式摔跤、皮划艇、赛艇、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空手道、拳击、田径、游泳、跳水、轮滑冰球、速度轮滑、射击、射箭、激光射击、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软式棒垒球、网球、橄榄球、手球、排球、足球。

三、注册对象 

尚未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和 2025年1月31日前注册协议期到期的青少年运动员须进行注册。已注册且在协议期内的青少年运动员须在系统进行确认。

四、注册程序 

(一)青少年运动员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皖事通”APP,首页搜索并访问“智慧体育”,点击“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图片,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后提交审核。原“皖青体育”APP 不再使用。

(二)市体育行政部门登录安徽省智慧体育平台管理端,于2025年61日前完成运动员注册信息的审核确认,逾期不补。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注册资格。身份证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为安徽的青少年进行注册,须拥有安徽省户籍,或拥有安徽省学籍。身份证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青少年进行注册,须取得安徽省户籍和安徽省中小学或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学籍各满 1年(截至 2025430 日)并在安徽省内学校就读,且已代表安徽省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或与省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青少年进行注册,须取得安徽省中小学或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学籍满 1 年(截至2025430日)并在安徽省内学校就读。经考核选拔进入省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试训的青少年除外。

(二)规范协议期限。青少年与我市体育行政部门签订的代表资格协议终止年份不得超过年满18周岁当年。2009 年及以后出生的青少年,协议期限为4至8年。2008年及以前出生的青少年,协议期限为1至3年。各级审核员要严格审核,确保协议期限符合要求。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认真组织好我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注册有关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问题。

(四)本通知由芜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芜湖市青少年体育学校(具体办理)张亮亮,联系电话:0553-3849069;芜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政策咨询)尤民海,联系电话:0553-3831355。

关于做好2025年度芜湖市青少年运动员第二次注册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2025年度芜湖市青少年运动员第二次注册工作的通知.pdf

 


                             芜湖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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