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芜湖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排球、激光枪项目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芜湖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排球、激光枪项目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民办学校:
根据《芜湖市体育局 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芜湖市“体教融合”青少年体育赛事计划的通知》(芜体竞〔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芜湖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排球、激光枪项目比赛通知下发,请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开展报名工作。
附件:1.芜湖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排球项目竞赛规程
2.芜湖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激光枪项目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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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体育局 芜湖市教育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芜湖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
排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芜湖市体育局 芜湖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芜湖市排球协会 镜湖区文旅体局
三、协办单位:芜湖市镜湖小学汀棠校区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5日-28日
地点:芜湖市镜湖小学汀棠校区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均可组队参加比赛,参赛队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并符合参赛资格要求。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思想进步,遵守纪律,学习努力,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参赛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参赛单位负责运动员身体检查和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医治。
(二)中小学生不得跨组参加比赛。
(三)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作为运动员参赛证件在比赛时必须交验。
七、竞赛分组:
比赛设小学男、女组;初中男、女组;高中男、女组。
八、报名规定:
(一)参加单位每个组别可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5:00前。
(三)材料报送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各参赛单位需将报名表电子版、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参赛运动员学籍表(学校的公章)、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风险告知单等材料复印件以扫描件或照片的形式发送至445970252@qq.com 邮箱,并通过联系电话确认,逾期将不予受理。报名联系人:马孝庆,联系电话:13605591180。
(四)一经报名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五)对报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能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网高规定:小学组男子网高2.25米、女子2.10米,初中组男子2.35米、女子2.15米,高中组男子网高2.43米、女子网高2.24米。
(三)比赛用球:Mikasa V200W
(四)比赛积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先计算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计算Z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小学、初中、高中比赛采用三局二胜,每球得分制。
(六)比赛服装:各队必须备两套以上(深、浅)统一比赛服装,上衣前后要有符合规则尺寸的明显号码和队长标志,不符合者不能上场比赛。自由人服装与比赛服装应有明显区别。
(七)报名不足3个队不比赛。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每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不足8队则按实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每组别获得前三名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
十一、其他规定:
(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5月21日下午4:00在镜湖小学汀棠校区召开。
(二)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冒名顶替、无故弃权罢赛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全部比赛名次,并按总则规定给予处罚。
(三)比赛期间凡是出现对赛事判罚不服的,可以上诉到比赛组委会,以其它形式的反映无效,对无理取闹的,一经查实,按照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取消成绩并通报学校。
(四)领队或教练员必须由体育教师担任,禁止家长兼任领队或者教练员。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由芜湖市体育局选派,裁判员由芜湖市排球协会选调,报芜湖市体育局审核。
十三、反兴奋剂与赛风赛纪:
反兴奋剂严格按照《反兴奋剂条例》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安徽省反兴奋剂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赛风赛纪依照《芜湖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赛风赛纪暂行规定》执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芜湖市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组别: 领队: 教练:
序号 |
姓 名 |
项目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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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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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
激光射击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芜湖市体育局 芜湖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芜湖市射击运动协会
芜湖市青少年体育学校
三、协办单位:芜湖射之魂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日—3日
地点:芜湖市奥体中心激光射击训练基地
五、参赛单位:各市县区小学、中学均可组队参加。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男子小学A组:
1.男子10米激光手枪坐姿有依托40发个人、团体
2.男子10米激光手枪立姿无依托40发个人、团体
3.男子10米激光步枪坐姿有依托40发个人、团体
4.男子10米激光步枪立姿无依托40发个人、团体
(二)男子小学B组:
1.男子10米激光手枪坐姿有依托40发个人、团体
2.男子10米激光手枪立姿无依托40发个人、团体
3.男子10米激光步枪坐姿有依托40发个人、团体
4.男子10米激光步枪立姿无依托40发个人、团体
(三)女子小学A组:
1.女子10米激光手枪坐姿有依托40发个人、团体
2.女子10米激光手枪立姿无依托40发个人、团体
3.女子10米激光步枪坐姿有依托40发个人、团体
4.女子10米激光步枪立姿无依托40发个人、团体
(四)女子小学B组:
1.女子10米激光手枪坐姿有依托40发个人、团体
2.女子10米激光手枪立姿无依托40发个人、团体
3.女子10米激光步枪坐姿有依托40发个人、团体
4.女子10米激光步枪立姿无依托40发个人、团体
(五)小学男女混合团体(运动员不分AB组):
1.男女激光手枪有依托混合
2.男女激光步枪有依托混合
3.男女激光手枪无依托混合
4.男女激光步枪无依托混合
(六)男子初中组:
1.男子10米激光手枪60发个人、团体
2.男子10米激光步枪60发个人、团体
3.男子25米手枪慢射20发个人
(七)女子初中组:
1.女子10米激光手枪60发个人、团体
2.女子10米激光步枪60发个人、团体
(八)初中男女混合团体:
1.男女激光手枪混合
2.男女激光步枪混合
(九)男子高中组:
1.男子10米激光手枪60发个人、团体
2.男子10米激光步枪60发个人、团体
(十)女子高中组:
1.女子10米激光手枪60发个人、团体
2.女子10米激光步枪60发个人、团体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市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思想进步,遵守纪律,学习努力,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射击运动者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参加单位负责运动员身体检查和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医治。
(二)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作为运动员参赛证件在比赛时必须交验。
八、报名方法:
(一)小学组: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报名人数超过20人可报教练3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小学A组四至六年级,小学B组一至三年级)
(二)初中组: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三)高中组: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报名人数12人。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19日。
(五)材料报送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各参赛单位需将报名表电子版、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参赛运动员学籍表(学籍表上需盖学校的公章)、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等材料复印件以扫描件或照片的形式发送至379126926@qq.com邮箱,并通过联系电话确认,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人:奚旭辰,联系电话:16651691235
吴 乐,联系电话:15395536895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射击协会审议的国际射联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员手步枪不得兼项;团体项目必须在参加个人赛名单中确定3人参赛,报名不足3人不计团体成绩。
(三)混合团体项目,各参赛单位每小项报名不超过2对选手(每队1男1女)参赛,参加个人、团体的运动员可兼报。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比赛项目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4-8名颁发证书,不足八名按实录取。
(二)初中组、小学组设一等奖(个人单项 1-8 名);二等奖(个人单项 9-20 名);三等奖(个人单项 21-35 名)颁发奖状。
(三)各比赛组别设单位团体总分,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八名按实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四至八名颁发奖状。
(四)单位团体总分以个人赛、团体赛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八名则按高分递减计入;如单位团体总分相等,则以个人赛、团体赛名次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小学男女混合团体计入参赛学校A组总分。
(五)获得各项目比赛个人和团体前三名的教练员颁发“优秀指导奖”(不含混合团体),每个获奖单项仅可报1名教练员,教练员名单以秩序册为准。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由芜湖市体育局选派,裁判员由芜湖市射击运动协会选调,报芜湖市体育局审核。
十二、反兴奋剂与赛风赛纪:
反兴奋剂严格按照《反兴奋剂条例》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安徽省反兴奋剂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赛风赛纪依照《芜湖市青少年体育比赛赛风赛纪暂行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规定:
(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于4月28日下午3:00点在奥体中心射击馆会议室召开。
(二)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冒名顶替、无故弃权罢赛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全部比赛名次,并按《芜湖市青少年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要求:
1.参赛人员需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所有参赛运动员需征得监护人和校方同意后方可参赛。
2.比赛所有参赛运动员需根据要求在赛前购买有效的人身意外险。
3.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时,各参赛队需向组委会递交参赛人员健康承诺书。
4.比赛时除报名表上的领队、教练、参赛运动员外,家长及无关人员等不得进入赛场。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芜湖市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组别: 领队: 教练:
序号 |
姓 名 |
项目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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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