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印发的《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传统项目学校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基础性工程的作用,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工作和上年度传校和传校“一条龙”学校考核工作,具体如下:
一、传校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
(二)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必须符合市级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基本条件。
2.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需提交申请报告、开展活动及业余体育训练的工作总结、填写《申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细则及评分表》(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及辖区内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电子档扫描件)分别上报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市教育局德育和体卫艺科。
2.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将实时组织考核评审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查看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结合总量控制与择优选取的原则进行命名。
二、传校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1.全市各级各类体育传校(名单见附件3)。
2.全市传校“一条龙”学校(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办法:
1.各级各类体育传校和传校“一条龙”学校参照《安徽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细则及评分表》(附件5)进行自评,将传校开展情况的工作总结、《安徽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细则及评分表》和《2022年芜湖市传统项目学校参加省市级比赛情况统计表》上报。
2.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评抽查。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部门对传校年度考核工作给予督促检查。
三、奖惩
1.新申报命名的传校,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2.传校和传校“一条龙”学校考核等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束后,对复评达到优秀、良好等次的学校,将给予经费奖励;对合格的学校将给予黄牌诫勉,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命名。凡不按期上报总结和自评表的传校将评定为合格,连续2年未上报总结和自评表的传校将评定为不合格。
3.对没有完成本年度国家青少年体育统计年报工作的传校,将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
4.扶持奖励经费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训练、科研、器材维修更新、参赛保障、教练员聘用和体育教师训练补贴以及外出培训等相关用途。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辖区中、小学的实际情况,科学谋划传校项目布局,积极加强传校和传校“一条龙”建设。
2.新申报的传校资料和全市各级各类体育传校、传校“一条龙”学校考核资料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指定邮箱894337315@qq.com。
3.审批命名工作于今年10月20日结束。
联系电话: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3831355。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3861640。
附件:1.市级传统项目学校申报基本条件
2.申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细则及评分表
3.全市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名单
4.芜湖市2023年度传校“一条龙”学校名单
5.安徽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定细则及评分表
6.2022年芜湖市传统项目学校参加省市级比赛情况统计表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