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山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根据《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具体举措的通知》(芜市发〔2021〕1号)要求,现就建立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机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重点帮扶村由市级领导联系帮扶,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督促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及时帮助解决制约完成乡村振兴任务的难题,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提升特色亮点。乡村振兴争做全省样板,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联系内容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
2.指导推动联系镇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资源统筹,促推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3.督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
4.帮助协调解决制约完成乡村振兴任务的关键问题。
5.协调促进镇村特色发展,指导推动联系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重点帮扶村创建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加强走访联系。市级联系人每季度到联系镇、联系村调研走访不少于1次,深入了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联系镇村完善年度计划,把准方向,确保措施精准、政策落实、成效显著。同时联系镇村每两个月需要向镇村联系人汇报本镇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进展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2.解决实际问题。镇村联系人根据调研走访掌握情况,及时调度推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问题,对全市面上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打好补丁补齐短板;对个人和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做好统筹协调,确保联系点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
3.督促落实责任。各级联系人既要进行指导,也要加强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机制政策不到位的,要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政策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要及时提醒、开展约谈;对责任未压实、弄虚作假的,要及时报送、严肃问责。
附件:1.市领导联系重点帮扶镇安排表
2.部分市厅级负责同志联系重点帮扶村安排表
芜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
附文件:1.芜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机制的通知(芜农工〔2021〕 6号).docx
2.芜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机制的通知(芜农工〔2021〕 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