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08 16:19
来源:芜湖市体育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11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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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芜湖市镜湖区新建小区的体育健身设施器材,政府是否给免费提供及安装,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 |
来信时间: | 2024-11-08 15:43:26 |
来信内容: |
芜湖市镜湖区新建小区的体育健身设施器材,政府是否给免费提供及安装,是否有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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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4-11-08 16:19:2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小区应由开发建设单位予以采购安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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